核心结论: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未发生权利变更的旧版房产证、土地证继续有效,无需主动换证;只有在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变更时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才须换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一、过渡期的法律依据与时间范围
在2015年3月1日这一天, 国务院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同时这个条例的文号也是大家需要知道的, 即国务院第652号令, 从这一天开始, 这个条例就正式实施了, 此前呢, 原由住建部门负责颁发的那些《房屋所有权证》, 还有原由国土部门负责颁发的那些《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两样东西就统一归并起来了, 然后由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在过渡期间, 最核心的原则就是“不变不换”:
权利的状态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这里具体指的是没有进行买卖操作, 也没有发生继承的情况, 同时也不是由于抵押相关的手续而需要变更, 在这样的状况下, 原来拿着的那个证书依然是有效的状态, 至于权利人这边, 是不存在义务要去主动申请办理换发新证书这件事的。
当该权利发生任何种类的变更登记的时候;当该权利发生转移登记的时候;当该权利发生抵押登记的时候, 原来那个证书就会被作废掉, 然后由负责登记的机构去换发新的证书或者直接把新版的那个《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下去。
各地的过渡期的截止的时候点是不一样, 存在差异的情况是有的, 一部分城市是在二〇一八年的前后完成了旧证的注销工作, 但是“不变不换”这个原则是长期有效的, 并不是到了一点时间就自动地就作废了。
关于具体的过渡期在本市是否已经结束, 以及旧证是否已经进入强制换发的阶段, 这一切情况请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公告为准进行判断。
二、过渡期内旧证的实际效力
在过渡的这段期间里, 旧证书是和新证书有一样法律效力的。那些银行放贷的学校划分片区入学、还有拆迁补偿等场景下, 登记机构开出来的查询证明或者原来的证件都可以被看作是依据权属的证明。
三、换证(换发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你需要把原房产证准备好, 如果有土地证的话, 也要一并带上, 同时还需提供身份证, 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继承公证书这类的权利来源文件。
2. 需要递交申请。这时候要去那个房子所在的区或者县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携带上材料, 然后去提出申请。
3. 登记审核这边呢, 就是那个负责登记的机构去检验你提交的那些材料的情况, 一般来说是需要花费大概5个工作日的时间来把它做完的, 不过在不同地区的话, 这个所花费的具体时间可能会有那么一点不太一样的小差异存在这种情况的。
4. 这个缴费制证的意思是, 需要缴纳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 费用标准为每本80元, 具体的依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规定。
5. 需要去领取新的证书, 做法是把原来持有的那个证书交回去, 然后办理注销手续, 接着就可以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了。
整个流程一般情况下是无需额外去跑多个部门的, 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实现了所谓的一窗受理。
四、高频疑问速答
问:旧证丢了怎么办?
你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补发手续, 并且你要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你还需要刊登遗失声明或者电子声明这样的一种声明, 在7个工作日以内你就能够补领到新的证件了, 根本就不存在说只是过渡期还没有结束然后就无法补办新证的这样一种限制性规定。
问:过渡期结束后旧证会不会自动失效?
答: 不是这样的。那个叫做“不变不换”的原则, 它是一个一直存在的制度安排。就算过渡期已经结束不再算了, 但是那些没有去办过户变更手续的旧证书, 还是照样有效的。这里头一点也没有说要等到日子到期了就把它作废掉的那种规定。
问:农村宅基地证、集体土地证怎么办?
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各省分批推进的, 这个进程的节奏和城市中商品住房的情况不同, 所以需要大家去关注具体更换证书的时间, 这一信息是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布的具体公告作为确定标准的, 在目前情况下, 大多数地方仍然执行那个保持不变就不需要重新去换取新证的做法。
五、注意事项
换这个证的事情, 它不改动你原本拥有的权利的具体情况, 只是把那个证书上面的样子给换了换, 同时呢, 又把登记那个机构的名字给改了改而已, 至于说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那个产权问题, 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绝对不要轻信任何第三方机构说的要代办换证还要收费这一类事情, 实际上在登记中心的窗口去办理相关业务的话, 仅仅是收取国家规定的工本费用而已。
如果房产证上有好几个人, 这些人全都在一起去申请办理手续也是可以的, 或者这些人里面有一部分去办一个公证的委托手续也是行的。
如果你需要弄清楚本市最新的过渡期政策到底是怎样的, 或者想知道换证窗口具体的信息在那里, 建议大家直接去拨打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电话号码进行确认, 同时也是可以登录那个所谓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到不动产那一栏里去查询相关的详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