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现在是被正式的编进了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里面去的。
自从相关的这个制度实施以来的这段时间里大城新闻网, 海域使用权如果是要设定或者变更或者是做注销登记这样的操作的话, 那都是得依法按照规矩去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而且具体的登记工作都是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来负责的, 当然这里说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就是指原来的那个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海域使用权同土地这种不动产权利以及房屋这种不动产权利一样海域使用管理纳入不动产登记, 都去适用同一个统一的登记规则。
一、政策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八条里面的内容是, 海域使用权如果是依法取得的, 那么就会受到保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二条: 这个条文里面说的是, 海域使用权这一种权利, 它是要被纳入到不动产登记的范畴里面的。
《海域使用管理法》(主席令第23号)以及后面进行的修订内容里都有说得很清楚, 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工作, 必须由专门负责登记的机构去依法办理, 并且要把这些信息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那个体系里面去。
自然资源部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里面讲得更加清楚了一些,把海域使用权登记的职责是怎么分工的也弄明白了海域使用管理纳入不动产登记, 把具体的操作标准也定下来了。
二、纳入登记的具体内容
关于登记类型这一点, 我们需要去关注一下主要情形都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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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登记 | 新批准的海域使用权设立 |
| 变更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