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动产登记规章制度体系是分为三个层级构成的, 这里边有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它是作为顶层法规存在的, 另外一个是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这个是用来做执行规范的, 最后还有一个自然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一版)), 这是用来作为操作标准的, 这三者一起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完整的制度框架, 并且这套框架是适用于全国各地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事务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2015年3月1日施行)
该条例总共有38条, 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核心规定如下:
登记机构是这么一个东西, 它就是说, 在县级以上那个地方的人民政府那里, 会确定一个部门出来, 让这个部门变成这个行政区域里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然后让它去负责做不动产登记那些工作。
那个登记簿, 它就是指不动产登记簿。这个不动产登记簿的作用是什么? 就是它被当作是物权到底属于谁, 以及具体有啥内容的那个依据。按照规定的话, 这个登记簿通常是得采用那种电子介质的。要是目前暂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的话, 那么也是可以采用纸质介质的。
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由登记机构依法核发。
在基本原则这个方面, 我们要做到严格管理, 同时也要方便群众办事, 保持系统或者状态的稳定和高效, 还要对物权进行保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不动产登记规章制度不动产登记规章制度大城新闻网,2016年1月1日施行)
总共有9章78条, 对条例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 其中的重点内容包括:
登记类型一共有八类, 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还有查封登记。
关于申请登记时所需准备的要件, 如果是基于买卖、设定抵押权这样的原因而去申请办理登记的, 那么就应当由当事人双方一起去共同进行申请的;但是, 如果是像继承或者是遗赠、又或者是有着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这类属于单方原因的, 则是由相关的当事人在单方的情况下提出申请。
关于审查时限这一件事,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例外。
关于公示制度这种安排, 当面临首次登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 或者遇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这样特定的事项的时候, 那么就必须得按照法律的要求去把相关情况给公开出来, 而这个公开的过程所持续的时间长度, 是需要满足15个工作日的要求的。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一版)》(自然资源部,2016年发布)
一共分成了6个章节。它把申请受理、审核、登簿这些环节都给规范起来了, 还有缮证归档的标准化操作要求也定好了。这么做就是为了确保在全国范围内, 登记的流程都是一致的, 没有差别。各个省市就可以根据这个基础, 制定符合自己地方的具体操作细则。
核心办理要求与费用
申请方式: 当事人需要持有相关的材料, 然后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登记机构去申请办理。在这一过程中, 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你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包括身份证明, 还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 这个证明文件可以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者买卖合同, 甚至继承公证书等等, 另外还需要提交相关协议文书。
关于登记费用这件事呢, 如果是住宅类的话, 每一件是要收80元的。那如果不是住宅类了, 每一件就是550元哦这个里面还包括了一本certificate的工本费了具体标准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财政部在2016年发布的那个收费标准来执行的。
法定办结时限是30个工作日, 多数地区已经把时间压缩到了5到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不动产登记的这个事儿, 它是按照规定要进行属地管理操作的。具体来说, 你要办理相关手续的话, 得去那个不动产登记所在地所属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 就是这么个具体的地点安排。
各个省、各个市可以在国家的框架里面, 去制定那些地方的、更加具体的实行规则。有一部分环节会存在不同地方的差异, 比如说像怎么处理那些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还有农村里的宅基地怎么登记之类的这些事情所以在去办理之前, 最好还是去向当地的那些登记机构再去确认一下具体的要求。
如果有涉及到查封还有异议之类的限制性登记的情况, 那么登记簿上面记载的这些内容就是具有公示的效力的, 在限制解除之前的这段时间里面, 权利人是不允许私下地去进行处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