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方面所推行的, 其实是统一确权登记这一种制度, 在2019年5月的时候,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在这个文件里面, 明确把要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这件事,规定成了核心的任务。
这个制度会把水流, 还有森林, 山岭, 草原, 荒地, 滩涂, 矿产品自然资源都包含在内, 然后按照所有权的归属和使用权利的归属来进行分类, 接着再去把这些资源的登记工作统一开展起来。
制度核心内容
这个关于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的确权以及登记方面的制度, 它所主要包含的层面有下面这些内容, 需要大家注意。
一、确权对象, 它是包括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这些由全民拥有的部分, 是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去行使所有权的。而那些归集体所有的部分, 则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来代表行使所有权。
二、确权范围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同时也涵盖了海域、无居民海岛, 以及所有形式的自然资源类别。
三、登记规则要这么来做, 就是得坚持“一个权利人、一块资源”这个原则, 然后把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这些权利都登记清楚, 最后形成统一的权利登记体系。
政策依据与文件来源
这是《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1号), 这是一份顶层设计的制度文件。
这份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然资规〔2019〕2号文件, 主要是对确权登记的详细操作步骤进行了规范, 从而使得相关的操作规程变得非常清晰。
我们来看《民法典》物权编这一块, 它把自然资源里的国家所有权还有集体所有权这两者的基本法律框架给明确了出来。
实施要点
1. 登记机构, 是由县级以上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来负责组织实施的, 具体是由确权登记机构去办理的。
2. 登记的具体程序是, 先是提出申请, 接下来受理, 然后进行审核, 之后办理登记手续, 最后颁发证书, 这个流程和不动产登记流程相互衔接。
3. 这里有一定的数据作为支持的依据。这种做法主要是靠着全国范围内部署好的, 那个统一的、关于自然资源的确权以及相关的登记的平台, 再加上后面配套的数据库系统来进行运作的。通过这样的方式, 最终能够达成所谓的用一张图来实施管理这样一个目标。
4. 把已有的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拿出来, 同时也要把林地的确权登记成果整合进去, 然后把草地的确权和水域滩涂的确权结果一并汇总, 最后把它们统统都塞进那个统一的体系里去, 这样就再也不用去重复搞登记这档子事儿了。
制度意义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基石, 只有先进行确权这一步, 才能进一步实现资源的有偿使用、流转交易、资产核算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截至2023年, 全国已经初步完成了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的全民所有土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无居民海岛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如果您需要知道地方上进行确权登记的详细办法, 或者想要去查一查当地的登记办成了没有, 您可以去相关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看一看, 另外也可以参考一下那些有名的平台所提供的相关资源, 比如像 www.dzpahospital.com 这样的网站。
